日本有不少“特别”法律!!!
离婚女性要待婚6个月: 5月7日,日本法务省决定,在不修改现有民法的前提下,放宽对离婚后300天内出生的孩子的身份认证。 日本民法第772条规定,
女性离婚后300天内生下的孩子是“前夫之子”,特殊情况下,经DNA鉴定,可被判定为再婚后丈夫的孩子。根据法务省7日对该条法律的最新解释,
如果母亲能够证明孩子是在离婚手续办妥后受孕的,则孩子只是“离婚母亲之子”。法务省官员表示,他们在现有法律的框架下,“只能做这么多了”。
还有一条与离婚相关的民法,最近也引起很大争议。日本民法第733条规定,
山特ups电源 女性离婚后6个月内不得再婚,原因是如果女性早于这个期限再婚,
很难判明之后出生的孩子的父亲。但对于男性,民法却并不规定待婚期。3月20日,日本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建议,把女性待婚期缩短为100天。但4月初,
这个提案流产了。 一些法律界人士也认为,“待婚期”只针对女性,这条制定于1898年的法律体现了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,侵害了婚姻自由的精神。
从医学上来说,做个鉴定很容易就能判明父亲。很多夫妇离婚前一直分居,这期间如果女性和其他异做爱往并受孕,这时,
仍旧把离婚300天之内出生的孩子定为“前夫的孩子”,就太可笑了。 据日本最高法院统计,2005年,
全国
山特ups 家庭裁判所共审判了2323件离婚夫妇争议亲子关系的案件。 日本亲子法改正研究会的井户正枝理事说,就算把女性待婚期改为100天也不够彻底。
由于民法第772条的规定,有的母亲因为不想让小孩跟前夫的姓,索性不给孩子上户口,对孩子影响很大。她和现在丈夫的孩子就是在她离婚后265天出生的。
去市役所上户口时,她被告知孩子应算是前夫的,为此她不得不打了一场官司,才算给孩子正了“名”。与此同时,日本一些保守人士,
就是对修改有上百年历史的法律心存疑虑。
ups电源 自民党保守派议员稻田朋美4月17日在《产经新闻》上撰文,表示如果按照DNA鉴定来决定孩子的父亲,很可能产生造假行为。
地方法律管人也管天: 日本还有一些区域性的法律条款。在东京千代田区的大街上,绝对不能吸烟。这个区的生活环境条例规定,边走路边吸烟要处以罚金。
枥木县日光市猴子很多。该市于2000年发布《关于禁止给猴喂食的条例》,规定不准给猴子喂食。据说如此立法,一来是怕
山特电源 猴子吃不惯人喂的东西,
二来也是担心猴子在接受喂食时,可能会伤人。 岐阜县1967年出台的《岐阜县家庭日条例》规定,每月的第三个星期天为家庭日,家庭成员要在一起交谈,
互相帮助。另外,日本还有两个县制订了《保护美丽星空防止光害条例》。冈山县小田郡美星町据说是日本夜晚看星空的最佳去处,
冈山县的条例写得像优美散文,其中提到,不准用过强的照明,影响他人观赏星空。而长野县的《保护美丽星空防止光害条例》则规定,室外的投光器晚上10点以后必须熄灭。
丢垃圾也是一门学问 :日本的垃圾分类工作搞得很细致,关于垃圾处理的法律也极为完善。自从1970年出台了首部关于垃圾处理的法律,
至今日本已制订了4部垃圾处理专门法和一部全面修正法。 初来日本的人都觉得在日本扔垃圾是一门学问,要搞清哪天扔可燃烧垃圾,哪天扔不可燃烧垃圾。
至于一些大件垃圾,像旧电视机、冰箱等也不能随便扔,要与市区政府的专管部门联系,他们实行收费运垃圾。为省掉这笔
山特电源 费用,
不少日本人不得不半夜起来,偷偷摸摸处理掉大件垃圾。横滨市将生活垃圾按等级分成10类,市政府还特别发送给市民一本厚达27页的手册,
指导他们对垃圾正确分类。其中规定:唇膏属于可燃物,但唇膏管则应被归入小型金属物或塑胶类。要丢锅壶前,先拿尺子丈量,如果口径超过12寸,
就属于“大型垃圾”了。最特别的,是关于袜子的规定。单只袜子算是可燃物,而成双的,“穿破,但左右脚搭配”的情况下,应归为旧衣料。领带也可归类为旧衣料,但要先清洗并晾干。